抚州市东乡区律师 事务所律师 东乡区刑事辩护律师 东乡区民事纠纷律师 东乡区建设工程律师 东乡区经济纠纷律师 东乡区侵权纠纷律师 东乡区离婚纠纷律师 。俞城峰律师,男,中共党员,江西秉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n... 详细>>
律师姓名:俞城峰律师
手机号码:18907941164
邮箱地址:jxdxlawyer@126.com
执业证号:13610201210702293
执业律所:江西秉伦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外贸大楼二层
一、网购侵权行为地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二、网购侵权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例如,消费者张某网购了一台电视机,购物时收货地填写的是其住所地,张某浏览网页看到虚假宣传后,下订单的地点是其住所地,在选择侵权诉讼时,张某的住所构成侵权行为实施地;张某收到电视机的地点也是其住所地,其住所也构成侵权结果发生地。所以,对于张某而言,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均为其住所地,张某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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